论企业合规视阈下单位犯罪的刑事归责
摘要
单位刑事责任属于组织体责任,组织体并无真正意义上的主观罪过,罪过原则并不一定适用于单位。应引入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建立二元的犯罪归责体系,将单位犯罪归责和自然人犯罪归责区分开,自然人犯罪归责仍需坚持罪过原则,单位犯罪归责可放弃主观方面的要求,从客观方面认定单位的刑事责任。单位的客观归责要件包括: (1)企业刑事合规义务的违反; (2)单位成员在职权范围内实施了犯罪行为; (3)单位成员的犯罪行为与单位合规义务违反之间存在紧密的因果联系; (4)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
引用本文(GB/T 771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宗汶 林. 论企业合规视阈下单位犯罪的刑事归责[J]. 现代法学研究,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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