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类公共危机事件中协同治理能力的评价研究
摘要
以模糊综合评价法为基础,选取2008年汶川大地震、2012年北京7·21特大暴雨事件以及2018年台风“山竹”作为分析对象,基于现有评价指标体系,考量实践中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能力,评价得出当前实践中公共危机的协同治理能力综合效益并不显著,多元主体尚未达到相互补充配合、强调合作和协调、形成合力应对危机的协同治理目的。由此简要提出提升公共危机协同治理能力的对策建议,以期实现公共危机应对全过程中多元主体的高效协同。
引用本文(GB/T 7714)
小宁 庞, 李妍 别. 自然灾害类公共危机事件中协同治理能力的评价研究[J]. 经济学,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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