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都市治理」到「公司治理」:都市更新的可行性探討
摘要
為了解決都市發展的瓶頸,重建都市中的窳陋地區,臺灣政府在1998年擬定了「都市更新條例」,試圖藉由輔導與獎勵並進的方式,重新活化都市的土地利用。立法的本質意在追求所有都市更新參與者多贏的局面,然而實施的成效並不特別彰顯。先前研究認為參與者之間彼此缺乏「信任」,是都市更新案失敗的主要原因。本研究認為,藉由仿效當代企業管理之「公司治理」機制,可以解決原不動產權利人們與實施者的「代理」問題,有效提升參與者間的信任程度,進而增加都市更新案的成功機會。
引用本文(GB/T 7714)
胡海豐. 從「都市治理」到「公司治理」:都市更新的可行性探討[J]. 未知来源,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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