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一轮公私合营——浅议BOT/PPP的适用范围
摘要
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加快完善政府特许经营制度,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各类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营运。
引用本文(GB/T 7714)
付于江, 刘露. 论新一轮公私合营——浅议BOT/PPP的适用范围[J]. 经济论坛,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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