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给公仆“亮分”》
摘要
读了《上海人大月刊》1997年第10期《给公仆亮分》一文,笔者不禁对长宁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监督新形式、注重监督实效的做法叫好。开展述职评议,使监督具有权威性和实效性,增强了监督的力度。人大监督,做法各异。有的把工作监督与人事监督机械地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监事不察人:有的讳言监督,致使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职权虚拟悬空。对此,人们称之为疲软的监督,是盖橡皮图章。我们知道,在国家政治
引用本文(GB/T 7714)
文灏. 赞《给公仆“亮分”》[J]. 上海人大月刊,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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