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高原旅游名省提供法制保障--《青海省旅游条例》修订简介
摘要
《青海省旅游条例》自2003年5月30日由青海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8月1日实施以来,对加强我省旅游业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旅游业正逐步成为我省的支柱产业。
引用本文(GB/T 7714)
冶英. 为建设高原旅游名省提供法制保障--《青海省旅游条例》修订简介[J]. 青海人大,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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