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办理的结婚登记就是有效的吗?
摘要
娄某,男,35岁,2012年调入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任命为婚姻登记员。2013年2月取得省民政厅颁发的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因工作需要,2013-~f-4月5日民政局又将娄某由婚姻登记岗位调整到民政局其他科室。娄某在新岗位上班的第二天,他妻侄女小席和男朋友小甘找他申办结婚登记。小席和小甘符合结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所需证件齐全有效。只因登记处人多拥挤,不愿排队等侯,
引用本文(GB/T 7714)
解庆谦. 持有“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办理的结婚登记就是有效的吗?[J]. 中国民政,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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