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务员“特供房”,不能法不责众
摘要
第5期文章《公务员“特供房”好吃难咽》—文从法律的角度,探讨了广西来宾公务员“特供房”小区的违法性。早在2006年,国家就发布了《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但时至今日,为何当地敢于公然违规?像来宾这样的“集体违规”已多次发生,但最后往往因为法不贵众,而不了了之,后续处理大多很“低”。即便有个别官员因此被处理,但分出去的房子却少有收回来的。后续问责乏力,无疑是这种“集体违规”盛行的重要原因。
引用本文(GB/T 7714)
宋雅君. 给公务员“特供房”,不能法不责众[J]. 今日中国:中文版,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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