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TRIPS协定第61条“商业规模”的解释问题——评析中美知识产权贸易争端
摘要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虽由来已久,但一直限于中美双边框架内谈判与磋商。2007年4月,美国就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机制问题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DSB),这标志着美国试图启用多边机制解决中美双方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这也是DSB受理的第一起就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机制所引发的争端。无论该案最终如何解决,都将会对如何合理解释TRIPS协定第61条所规定的“商业规模”,进而对如何协调各国刑事立法主权与WTO的关系产生重要影响。
引用本文(GB/T 7714)
贺小勇. 论TRIPS协定第61条“商业规模”的解释问题——评析中美知识产权贸易争端[J]. 国际贸易,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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