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追究,期待公平——聚焦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摘要
为了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全面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制》 ),各级国税机关普遍把责任追究的范围由执法岗位扩展开来,将责任追究的对象延伸到了税收工作的各个岗位,即全区各地现在实行的是税务干部全员岗位责任追究制。各地实行责任追究制的效果如何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几个基层国税局。 一、明确了职责、任务 在记者采访所到之处,税务干部就责任追究制谈得最多的还是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有一位老税干告诉记者,以前干工作没有特别明确的分工,人们干起来也就不是十分在意结果,反正出了问题大家共同承
引用本文(GB/T 7714)
伊布华. 责任追究,期待公平——聚焦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J]. 草原税务,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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