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库 / 文献详情

违法建设项目应予严惩——关于未报批环评文件、未验收环保设施即已投产项目的处罚问题

别涛

2007环境经济Engineering被引 0

出版方页面 →

摘要

如果某个项目的环评文件未报经环保部门审批,其环保设施也未经过环保部门验收,而主体工程已经投产使用,那么,对该项目应当如何认定其行为性质?应当如何具体适用法规条文?这是我国环境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权审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环保部门,应当按照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解释精神,做到“同时处罚,分别处罚,相应处罚”。

引用本文(GB/T 7714)

别涛. 违法建设项目应予严惩——关于未报批环评文件、未验收环保设施即已投产项目的处罚问题[J]. 环境经济, 2007.

引文网络

参考文献与被引分析加载中…

本站仅收录题录与摘要供学习参考,全文版权归属出版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