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不法饭店业主被列入“黑名单”
摘要
日前,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菜根香饭店的老板胡某做梦都想不到,因为自己没有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在没有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职责的情况下,由于向不明身份的人购买了一包无标识含有罂粟壳成分调味料,却要付出被吊证、没收工用具、高限罚款的沉重代价。同时,胡某还将被列入资格罚的“黑名单”.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如聘用胡某从事餐饮管理工作的,一经发现,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引用本文(GB/T 7714)
赵庆胜, 汪建强. 普陀:不法饭店业主被列入“黑名单”[J].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2.
引文网络
本站仅收录题录与摘要供学习参考,全文版权归属出版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