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港口法》 推动港口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港口法》宣传贯彻会议上的讲话
摘要
盼望已久的《港口法》已于2003年6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胡锦涛主席签署第5号国家主席令予以颁布,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港口法》的出台,是我国交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喜事,是交通法制建设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标志着我国港口事业真正步入了法制的轨道,是实现依法治港,推进港口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引用本文(GB/T 7714)
洪善祥. 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港口法》 推动港口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港口法》宣传贯彻会议上的讲话[J]. 交通建设与管理,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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