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契约冲突:投资过度或不足——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摘要
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是企业债权人与股东财务冲突最常见的两种类型。笔者以2004年~2006年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发现,中国企业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财务冲突既具有一般性又具有特殊性。一般性在于债权冲突类型与企业投资项目的风险水平相关。而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冲突类型与企业所有权性质相关:即相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存在投资不足的债权冲突;相对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长期债务存在过度投资的债权冲突。
引用本文(GB/T 7714)
雷新途. 债务契约冲突:投资过度或不足——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 经济经纬,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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