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劫车杀人案侦破始末
摘要
江苏省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在灌南县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判处劫车杀人犯任海源死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案发颜马 让我们把日历倒翻到1993年7月21日。 灌南县兴庄乡颜马村。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风驰电掣般向汤沟酒厂飞速驶去。车厢内前排司机的后侧,坐着一位身穿浅灰色全毛西服的青年男子,不时地和司机交谈着。 10时左石,这辆桑塔纳轿车从汤沟酒厂返回,当行驶到比较偏僻、人烟稀少的颜马村路段时,已坐在后排的那位穿西服的青年人,突然凶相毕露,像杀人魔王一样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钢丝绳,套在正全神贯注驾车的司机脖子上,拼命向后拉。
引用本文(GB/T 7714)
雍祥华. “7·21”劫车杀人案侦破始末[J]. 汽车与安全,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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