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钉子户”引发的物权法思考
摘要
重庆“最牛钉子户”一度成了境内外传媒的焦点。说是重庆有一个被称为中国房屋拆迁史上“最牛”的钉子户,所在片区的280户均已搬迁,仅剩下他一家一直未搬。这幢两层小楼伫立在一个已经被挖成大坑的工地中间,四周被挖成了峭壁.犹如一个海中孤岛,煞是壮观。在《物权法》出台后.该户主不但在“岛上”升起了五星红旗,还将一面写有“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挂在屋顶.向外界展示“保卫自己财产”的决心。当地房管局要求强制拆迁,理由是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引用本文(GB/T 7714)
朱列玉. 重庆“钉子户”引发的物权法思考[J]. 广东法学,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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