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命名的思考
摘要
"艺术学理论"作为一个学科的名称,有些遗憾甚至是有缺陷。它不像一个学科的命名,让人们感到困惑,不清楚它的学科性质与特征。研究者在使用这个学科的概念时,在描述研究对象时,会有名不正、言不顺的感觉。学科名称通常惯例是“学”的词语置于“主体”词之后,表示的是学科类别系统的知识体系,但“艺术学理论”却将“学”置于学科“主体”名称的中间,不伦不类。这是造成人们对这个学科认识较为混乱的原因之一。如果将“学”置于“艺术理论”主体词之后,更名为“艺术理论学”、“理论艺术学”或“艺理学”,则体现了学科的命名惯例,也凸显了艺术理论的学科性质和特征。这样艺术学的5个一级学科,全部都对应了:“艺术理论学”(或“理论艺术学”、“艺理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它们都是将“学”置于“主体”的后位。
引用本文(GB/T 7714)
李倍雷. 关于“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命名的思考[J]. Acta Scientiarum Naturalium Universitatis Sunyatseni,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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