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1440—1899年)长江中下游地区冬季异常冷暖气候研究
摘要
本文以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七个省市为研究对象,利用方志资料,在有记载的年份中从各省市每年只取一条资料,按照资料冷暖程度分别赋予一定的值,以十年为单位,将这些值相加,然后将所得的总数除以10,本文称之为温度指数,共得到46个温度指数值,取其平均数1.7为参数,大致可将明清时期(1440年到1899年)冬季异常气候变化的过程分为三个暖时段,即1440-1489年,1520-1619年和1720-1789年;三个冷时段即1490-1519年,1620-1719年和1790-1899年.无论在暖时段还是冷时段,总存在着与之相反的极端个别或一些年份的冷或暖的回旋.如在第二个暖时段中1560年至1569年、第三个暖时段中1741至1746年冷冬的回旋和在第二个冷时段中1700至1709年、第三个冷时段中1850至1859年暖冬的回旋.
引用本文(GB/T 7714)
韩昭庆. 明清时期(1440—1899年)长江中下游地区冬季异常冷暖气候研究[J].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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