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改写”激发兴趣——谈小学低年级改写作文的运用
摘要
“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写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语文课程标准》中要求小学从第二学段(3-4年级)开始进行“习作”训练,并将“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放到了第一位。如何在小学生年龄偏小、阅历浅薄、词汇量少的习作起始阶段就激发起学生的兴趣,成为笔者思考的问题。
引用本文(GB/T 7714)
张云霞. 巧用“改写”激发兴趣——谈小学低年级改写作文的运用[J]. 新作文:小学作文创新教学,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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