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农机化促进”地方法规
摘要
安徽省开全国之先河,第一个出台的地方农机化促进法规——《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于2006年1月14日经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06年3月1日施行。该条例将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免征养路费的规定法制化,仅此一项就为安徽210万台拖拉机用户减少2亿元费用支出。《促进夸例》通过六个方面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一是通过增加投入来促进;二是通过加强质量保障来促进;三是通过科研开发、技术推广和农民培训来促进;四是通过减轻农民负担来促进;五是通过完善社会化服务来促进;六是通过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来促进。同时,该条例以法规形式界定了农机监理机构的执法空间和法律措施。
引用本文(GB/T 7714)
胡道林. 安徽出台“农机化促进”地方法规[J]. Acta Scientiarum Naturalium Universitatis Sunyatseni,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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