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乡规划法》背景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模式探讨
摘要
目前,我国传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高调整率和公益设施受到忽视等方面的问题。新的《城乡规划法》规定必须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划拨和出让土地,并对其规定了严格的调整程序。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目的"和"三种属性"的要求,在总结特大城市传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探索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层与通则的基本模式。
引用本文(GB/T 7714)
徐会夫, 王大博, 吕晓明. 新《城乡规划法》背景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模式探讨[J]. 规划师,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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