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贵州省刑法学研究回顾》一文的补遗
摘要
《法学探索》1994年第2期刊载的夏野同志的《贵州省刑法学研究回顾》有三处疏漏,现说明如下: 一、关子贵州50年代的刑法学研究。《回顾》只提“50年代的零散研究”,没有以实际内容反映当时的研究成果。肖常纶的《对管制问题的初步探讨》(《政法研究》1957年第2期)是我国首篇系统研究管制这一刑种的论文。该文对管制的性质、适用范围、期限,延长或缩短管制期和提前撤销管制、刑名及管制的决定权等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特别是针对当时较为流行的视管制仅为一种行政处罚、不应作为刑罚列入我国正在起草的刑法典中的观点,在分析论证后明确写道:“因此,有必要建议在制订刑法典时应将管制作为一种刑罚规定进去。”22年后颁布的我国刑法表明上述观点是正确的,超前的。 二、遗漏了中国刑法史方面的研究成果。可能《回顾》的作者认为,中国刑法史方面的研究成果应写入中国法制史研究的回顾。但笔者认为,中国刑法史虽是中国法制史的内容之一,但它
引用本文(GB/T 7714)
潘清. 对《贵州省刑法学研究回顾》一文的补遗[J]. Acta Scientiarum Naturalium Universitatis Sunyatseni,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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