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张竹坡的《金瓶梅》评论
摘要
一《金瓶梅》约创作于十六世纪下半期,初无镂刻,“钞写流传”。到明代万历三十八年(1610),吴中始有刻本。现存最早的版本是万历四十五年(1617)东吴弄珠客作序的《金瓶梅词话》。明末天启间(1621—1627)刻的所谓《原本金瓶梅》,经复刻者的加工润饰,但基本上保持了词话本的原貌。两种版本内容基本相同。稍后的明崇祯本,属天启刻本系统。《金瓶梅》流传之初,就有人主张“决当焚之”,视为“坏人心术”的“诲淫”之书。清
引用本文(GB/T 7714)
王汝梅. 评张竹坡的《金瓶梅》评论[J]. 文艺理论研究,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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