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公平追求和谐——全面施行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之哲学思考
摘要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通篇洋溢着时代的气息和创新精神,为消除政府、市场“双失灵”的不良倾向,努力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引导市场客观地反映环境成本,宽严相济,刚柔并用,突出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强调政府责任,主张公民权利,大幅度地提高了违法成本,强力推进了市场主体的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旨在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与和谐。当前,在“两高一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态势之下,无疑必须严格执法,方能彰显公平,追求和谐。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应十分注重拓宽守法空间,拓宽创新空间,拓宽法律实施的有效空间,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强化公众参与,调动方方面面保护环境的内在动力,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引用本文(GB/T 7714)
施问超. 彰显公平追求和谐——全面施行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之哲学思考[J]. 污染防治技术,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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