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恩格斯的文艺批评“标准”的一点理解
摘要
关于文艺批评的原则,恩格斯曾明确地表示过自己的意见。先见于一八四七年所著《诗歌和散文中的德国社会主义》,他在评价格律恩对歌德的评论时说:“我们决不是从道德的、党派的观点来责备歌德,而只是从美学和历史的观点来责备他。”“我们并不是用道德的、政治的、或‘人’的尺度来衡量……我们仅限于纯粹叙述事实而已。”十二年后,恩格斯在致拉萨尔的信中,又重申了这一思想。他说:“我是以美学的观点和历史的观点,以
引用本文(GB/T 7714)
王启和. 对恩格斯的文艺批评“标准”的一点理解[J].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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