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连载二) 生产区与生活区布局要求
摘要
(续第1期)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筑设施应按生产区、生产管理区、隔离区和生活区4个功能区分区布置,各功能区之间界限分明,联系方便。生产管理区应位于生产区主风向的上风向及地势较高处,隔离区应位于场区主风向的下风向及地势较低处。具体要求简介如下:1.生产区主要包括种公猪舍、母猪舍、产房、保育舍、生长舍、育成舍、测定舍及有关生产辅助设施,这是猪场中的主要建筑区,
引用本文(GB/T 7714)
徐新明.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连载二) 生产区与生活区布局要求[J]. 湖南农业, 2012.
引文网络
本站仅收录题录与摘要供学习参考,全文版权归属出版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