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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连载二) 生产区与生活区布局要求

徐新明

2012湖南农业Engineering被引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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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续第1期)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筑设施应按生产区、生产管理区、隔离区和生活区4个功能区分区布置,各功能区之间界限分明,联系方便。生产管理区应位于生产区主风向的上风向及地势较高处,隔离区应位于场区主风向的下风向及地势较低处。具体要求简介如下:1.生产区主要包括种公猪舍、母猪舍、产房、保育舍、生长舍、育成舍、测定舍及有关生产辅助设施,这是猪场中的主要建筑区,

引用本文(GB/T 7714)

徐新明.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连载二) 生产区与生活区布局要求[J]. 湖南农业,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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