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的借鉴与融合——以纽约和上海为例的相关法文化法社会学思考
摘要
源自美国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有其特定的含义、特征与功能,ADR的世界性潮流以其倡导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和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理念开拓了我们的视野和思路。同时,作为人类社会共同财富和永恒文化资源的调解是当代ADR中最重要的形式,构成了ADR的核心;而以中国为典型代表的调解传统,则渗透着中华文化和谐理念的精华。以纽约和上海两个大都市的实践素材为例,将美国的“ADR文化”与中国的“调解文化”做相关的法文化法社会学思考获得的重要启示则是,应当充分重视这两种文化之间的相互借鉴与融合,以共同致力于形成足以适应构建现代和谐社会需要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新型的法治文化。
引用本文(GB/T 7714)
孙育玮.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的借鉴与融合——以纽约和上海为例的相关法文化法社会学思考[J]. 学习与探索,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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