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库 / 文献详情

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以现行《刑事诉讼法》为背景的思考

高立春

2014职工法律天地:下Engineering被引 0

出版方页面 →

摘要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是我国司法改革过程中十分重要的跨越。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确立不仅体现了我国司法改革的进步,而且彰显我国对人权的尊重。然而《刑事诉讼法》也没有取消犯罪嫌疑人如实陈述的义务,这在理论上是有矛盾的。笔者在简要介绍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基础上,谈一下此次刑事诉讼法对该项内容规定的进步与不足,并对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在我国贯彻实施提供一些建议。

引用本文(GB/T 7714)

高立春. 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以现行《刑事诉讼法》为背景的思考[J]. 职工法律天地:下, 2014.

引文网络

参考文献与被引分析加载中…

本站仅收录题录与摘要供学习参考,全文版权归属出版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