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夫权”的出现与发展
摘要
毛泽东同志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中说过:中国的男子,普通要受政权、族权、神权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认真想一想,情况确是这样。“四权”确是封建统治体系的核心。
引用本文(GB/T 7714)
刘蕙孙. 我国“夫权”的出现与发展[J].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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