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中国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学习《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体会(续三)
摘要
“规划纲要”提出,要使我国“3-6岁幼儿的入园率达到35%”,“使90%儿童(14岁以下)的家长不同程度地掌握保育、教育儿童的知识”,“重点支持少数民族、边疆、贫困地区儿童工作的发展”。要达到这个目标,除发展正规托幼组织之外,还要大力促进非正规托幼组织的发展。一、回顾并瞻望世界非正规学前保教设施的发展趋势1、随着世界经济的日益发展及信息革命的逐渐深入,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劳动者的技术素质在提高生产效益中的重要作用。美、英等工业化国家率先把注意力投向提高劳动阶层儿童的受教育的起点。他们针对这些儿童在经济、文化方面的不利处境,为他们及其家庭提供学前教育、卫生保健、营养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结合的综合保教措施。为此,美国政府拨专款并召集专家设计科学的保教方案,一方面直接改善儿童的健康,开发其智能,另一方面改善母亲的育儿条件,提高其科学保教的意识和技能,从而为劳动阶层儿童创造更加有利于发展的环境。英国则将大城市中劳动阶层聚居的地区划为教育优先发展区,拨专款予以资助,改善儿
引用本文(GB/T 7714)
赵寄石. 为了中国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学习《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体会(续三)[J]. 早期教育:教师版,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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