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两得 妙之所在——也谈借商法
摘要
近读《珠算》97年第4期刊载的《“借商”的实质是退商——浅谈连位商算理》(简称姚文),对《珠算》96年第6期刊载的《最小单位退商法及其算理——兼谈连位商算理》(简称杨文)提出了一些质疑,读后深表赞同。然而笔者对于两文中的部分论点,也有不同的看法,谨提出如下,以求得到进一步探讨。 一、“借商”与“退商”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和两种算法。 退商。由于初商大了,被除数不够减积,于是退商
引用本文(GB/T 7714)
薛维让. 一举两得 妙之所在——也谈借商法[J]. 新理财,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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