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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民赋予的权利为人民服务——记包公镇党委书记、市县人大代表周新龙

崔燕军

2012江淮法治Engineering被引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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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周新龙同志时时刻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切实担负起稳定一方,带富一方的责任。2008年调到包公镇工作以来,他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级经济镇增财力发展"为工作目标,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搞土地经营流转、农村农业合作社建设、土地置换和土地复垦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实现了镇域经济全面发展。他用心血和汗水,换来了包公镇政治大局稳定,经济快速发展。他用劳动和智慧,

引用本文(GB/T 7714)

崔燕军. 用人民赋予的权利为人民服务——记包公镇党委书记、市县人大代表周新龙[J]. 江淮法治,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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