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声乐教学中的“情、声”关系
摘要
声乐教学的目的是要在“情”和“声”两方面对学生进行培养和训练,以重新建立歌唱的声音和情感之间的“自然”关系。 有“声”而无“情”。只是声音的炫耀而不是歌唱艺术,“唱情”才是歌唱艺术的灵魂所在。有“情”而无“声”则是装腔作势而不得传“情”。没有传“情”的手段。没有艺术的技巧也不能有真正的艺术。情是根本,声附于情,情赖声传,这就是歌唱艺术中的情声辨证关系。 以“声”传“情”。“情”完全可以反过来带动声音的发挥,带动发声技术的提高。“以情带声”并非新鲜辞藻,但常常被人们所忽略。“以情带声”必须贯穿于声乐教学的全过程。当然,“以情带声”绝非“以情代声”。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声乐教学中的“情、声”关系。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影响到教学质量。我们必须把“情、声”高度结合起来,才能使歌唱赋有更强的生命力,才能使歌唱艺术的品格升华,才能实现声情并茂。
引用本文(GB/T 7714)
郑音. 试述声乐教学中的“情、声”关系[J]. 云南艺术学院学报,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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