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力的非商品性及劳动力价值的含义——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劳动产品”和“交换”的考辨
摘要
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决定了劳动力的非商品性:(1)人是社会中创造价值的主体,而不应该当作商品看待;(2)生产劳动力的劳动与生产一般商品的劳动存在很大不同,其中的自然劳动力部分不是劳动的产物,因而不具有价值属性.相应地,对劳动力价值可以有三种理解:一是体现劳动力形成所需投入的物化劳动的维系劳动力价值;二是凝结在劳动者身上的物化劳动价值;三是劳动力本身具有能够在未来带来收入流的贴现之价值.从本质上说,工资并不等于维系劳动力价值的大小,而是基于它所能创造的价值,一般在维系劳动力价值和所创造的价值之间波动,其量的多与少取决于劳动与资本交换时双方的地位和势力.
引用本文(GB/T 7714)
朱富强. 论劳动力的非商品性及劳动力价值的含义——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劳动产品”和“交换”的考辨[J]. 社会科学研究,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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