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回族伊斯兰教之“礼教”:和谐家庭之伦理教育思想
摘要
家庭是原始社会后期,在氏族制度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家庭自从出现以来,就承担了人类繁育后代的基本功能,成为人们生活的核心,以及社会存续发展的基础。传统回族伊斯兰教虽然认为家庭是造物主意志的体现,为神意安排的结果,但是,却同样秉持"家和事兴"的和谐理念,认为家庭和谐(夫妇和谐)是自然与社会和谐(万物和谐)的基础,从而教育广大信教群众要过婚姻生活以协调两性关系;要全尽父子兄弟之义以完成家庭礼教;要慎重民用日常之事以确保家庭和谐发展。
引用本文(GB/T 7714)
郭苏星, 孙振玉. 传统回族伊斯兰教之“礼教”:和谐家庭之伦理教育思想[J].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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