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债转股”对企业、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关系的影响
摘要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国系统全面解决国有企业目前的困难和保证今后长时期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在论及如何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时提到,今后要结合国有银行集中处理不良资产的改革,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对一部分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由于负债过重而陷入困境的重点国有企业实行债转股。国家经贸委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在此
引用本文(GB/T 7714)
曾宪岩. 试论“债转股”对企业、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关系的影响[J]. 湖北农村金融研究,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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