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制度建设视角下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的完善——基于湖南“衡阳贿选事件”的制度风险分析
摘要
目前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程序制度缺失和重要制度不连贯是我国宪法和法律在设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时存在的主要制度缺陷,导致了我国现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很多实体制度在实际生活中长期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应当通过修改宪法、选举法和组织法等方式,通过加强程序建设,堵塞目前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各种可能存在的制度风险,甚至是制度危机,从而进一步挖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身的制度潜力,更好地实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有效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目标。
引用本文(GB/T 7714)
莫纪宏. 程序制度建设视角下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的完善——基于湖南“衡阳贿选事件”的制度风险分析[J]. 法学论坛, 2014.
引文网络
本站仅收录题录与摘要供学习参考,全文版权归属出版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