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国际法效力根据“协调意志”的意识形态性
摘要
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在于所谓各国意志之间的协议,即协调意志说。但是,协调意志说的意识形态性与现代国际法理论及发展趋势存在冲突,与国际社会和国际法的发展存在不和谐之处,协调意志说的意识形态性在一定程度上使国际法发展的推动力受到削弱,损害了国际法作为一个学科体系的生命力。因此,我们应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国际法,不应局限在某一狭隘的、群体的范围内,使其更有利于国际社会和全人类的发展。
引用本文(GB/T 7714)
Yong Zhou. 反思国际法效力根据“协调意志”的意识形态性[J]. Acta Scientiarum Naturalium Universitatis Sunyatseni,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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