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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文件利用中心”与“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思考

李加强

2013四川档案Engineering被引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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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十当案馆设置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赋予了档案馆新的职能。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是档案部门贯彻“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中闲”的创新之举,也是档案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义不容辞的责任。笔者就此谈谈认识与思考。

引用本文(GB/T 7714)

李加强. “现行文件利用中心”与“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思考[J]. 四川档案,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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