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时期的傣族文书运转系统
摘要
元、明、清时期,傣族社会基本上处于封建领主制阶段,广袤的傣区为大小封建领土所统治。内地封建王朝选择傣族中较大的封建领主委以土职,在傣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徐望之在其《公牍通论》中言:“自古迄今,导扬民气、颁布政令,胥赖此公犊为枢纽也。”一定水平的行政活动离不开文书这一信息工具,元、明、清时期存在于傣族地区的行政活动也不例外,亦借助于以傣区行政系统为依托的、为傣区行政事务服务的文书运转系统。
引用本文(GB/T 7714)
刘云明. 元、明、清时期的傣族文书运转系统[J]. 云南档案,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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