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所再现的文书类型:以“淡新档案”为中心
摘要
清代地方官厅旧址的公文书经战后台湾大学戴炎辉教授整理成为可利用的“淡新档案”,其中所有诉讼案件的文书类型包括:申诉书、诉状、指令书原稿、差役复命书、法庭记录、证文、字据。官厅间文书所再现的内容全面反映了当时州县的诉讼实态,弥足珍贵,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
引用本文(GB/T 7714)
林乾. 诉讼案件所再现的文书类型:以“淡新档案”为中心[J]. Acta Scientiarum Naturalium Universitatis Sunyatseni,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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