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与研究宪法的重要文献——重读一九五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摘要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第一部宪法),堪称新中国根本大法的典型。它的基本精神和具体条文都是正确的,其中许多重要原则,至今仍然适用,并将传之久远。刘少奇同志代表宪法起草委员
引用本文(GB/T 7714)
蒋碧昆. 学习与研究宪法的重要文献——重读一九五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J].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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