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委会回避制:“风声”之后看“雨点”
摘要
对于各地法院正陆续推行的审委会委员回避制,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燕生连用了两个“非常必要”。“我曾代理的福建念斌投毒案,历时5年共7次审判,其中4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第四次发回福州中院重审时,被告人要求所有的审委会委员回避。”张燕生对记者说。被告人当时认为虽然每次发回重审时合议庭成员都变了,但案件最后都是上审委会讨论决定,审委会还是原班人马。
引用本文(GB/T 7714)
张海林. 审委会回避制:“风声”之后看“雨点”[J]. 法治与社会,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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