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翼城县“晚婚晚育加间隔”生育政策实施效果的人口学分析
摘要
从1985年年中开始,山西省翼城县开始试行在晚婚晚育和廷长二孩生育间隔的基础上允许农民生育2个孩子的办法。本文以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和其他有关数据资科为依据,采用历史的和地区的对比方法。对山西省翼城县“晚婚晚育加间隔”生育政策试点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翼城县农村实行农民生2个孩子,总的人口控制效果比普遍提倡只生1个孩子还要好。
引用本文(GB/T 7714)
梁中堂, 谭克俭. 山西省翼城县“晚婚晚育加间隔”生育政策实施效果的人口学分析[J]. 中国人口科学,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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