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欠税单位先罚一把手”叫好
摘要
为维护正常纳税秩序,营造依法纳税光荣,偷逃欠税可耻的社会氛围,最近,沈阳市出台了建立有效纳税机制促进依法纳税的暂行规定。此规定对欠税单位一把手的处罚条款,让人耳目一新,笔者拍手叫好。此规定指出:欠税单位的一把手不得参加先进个人评选;不得购买商品房、小汽车和移动电话;不得出国和出境;连续两年发生欠税的法人代表给予免职处理,并不得异地任职等。
引用本文(GB/T 7714)
宝云, 王吉. 为“欠税单位先罚一把手”叫好[J]. 税务(辽宁), 2000.
引文网络
本站仅收录题录与摘要供学习参考,全文版权归属出版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