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村办店 大有可为——辽宁省北镇县供销社改革调查
摘要
回村办店的前因北镇县供销社实行门店、组、柜台招标承包以后,对“竞选”下来以及原本就不愿参加投标竞争的职工,采取了比较合于实际的安置措施:职工自愿,供销社支持回村办零售商店。对这个问题从表面来看,是供销社为了安置一部分多余职工;若从问题的深层剖析主要是:第一,原有的经营体制束缚着职工经营积极性的发挥。“大锅饭”打破了,“中锅饭”依存,几个人、十几个人捆
引用本文(GB/T 7714)
张瑞琪. 回村办店 大有可为——辽宁省北镇县供销社改革调查[J]. 商业时代,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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