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品的版权保护、竞争规制与文化产业的发展——“《人在囧途》诉《人再囧途之泰囧》案”引发的思考
摘要
《人再囧途之泰囧》(下称《人再囧途》)公映仅仅68天,创造了12.6亿元华语电影票房的神话。然而在辉煌的背后,《人再囧途》片方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下称“光线影业”)等却为身负的官司黯然神伤。《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下称“华旗公司”)以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为由,
引用本文(GB/T 7714)
卢海君, 邢文静. 文化产品的版权保护、竞争规制与文化产业的发展——“《人在囧途》诉《人再囧途之泰囧》案”引发的思考[J]. 中国出版,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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