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改场、场入社、社联社提升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摘要
为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架构,我省提出推进“户(专业大户)改场(家庭农场)、场入礼(农民专业合作社)、社联社(若干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的工作思路,形成家庭承包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及相关服务组织融合发展的“宝塔型”架构,以提升发展新刊农业经营主体,来加快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
引用本文(GB/T 7714)
郑娟, 张玉洁, 陈清清. 户改场、场入社、社联社提升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J]. 浙江现代农业, 2014.
引文网络
本站仅收录题录与摘要供学习参考,全文版权归属出版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