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农业协议》与农业发展的对策
摘要
我国加入WTO后,对农业提供的支持和保护只能在WTO框架之内,利用有限的空间扶持本国农业的发展.但是,加入WTO并不是完全封死了农业补贴的空间,WTO给我国农业保护留出的狭小空间也并不意味着我国在农业加入WTO方面无能为力,我们可以在加入WTO 5年的减让期内加快调控体系的建设和结构调整的进程,充分利用WTO规则,积极改变农业补贴方式,合理合法的对农业实施全面保护.
引用本文(GB/T 7714)
汪洋, 辛元洲. WTO《农业协议》与农业发展的对策[J]. 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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