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教师自报“工作亮点”的亮点
摘要
一年来,我镇以《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为指导。在督导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时,由传统的“两步骤”督导(即先由督导员听课、查资料,再与教师交流评议)。细化为“三步骤”督导流程(即先让教师自报“工作亮点”,再由督导员听课、查资料,最后与教师交流评议),使督导工作在目标、主体和操作上实现了“三个转变”,促进了广大救师素质的不断提升。
引用本文(GB/T 7714)
孙青. 让教师自报“工作亮点”的亮点[J]. 现代教育科学:小学校长,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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